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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IPO企业的盈利预测报告要求进行如下解读:
创业板IPO企业:
需要做下一报告期的业绩预测以及全年的盈利预测。
业绩增幅一般控制在30%左右。
例如,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01%,净利润同比增长20.22%;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预测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10.52%,净利润增长9.02%;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32%,净利润同比增长21.86%。这些预测均在20%的增幅控制范围内。
科创板IPO企业:
科创板IPO企业在提交注册时,需要做业绩预测。
科创板和北交所的IPO企业不需要做盈利预测报告,这可能意味着科创板IPO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盈利预测报告。
例如,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时,并未被要求提供盈利预测报告。
北交所IPO企业:
北交所IPO企业在提交注册时,需要做业绩预测以及全年的盈利预测。
但与创业板类似,北交所IPO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盈利预测报告。
罕见!2023年年报未出,首个IPO企业抢发202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过会!]article_adlist-->综上所述,创业板IPO企业在提交注册时通常需要提供下一报告期和全年的盈利预测,并且业绩增幅控制在30%左右。而科创板和北交所IPO企业虽然也需要做业绩预测,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需要提供盈利预测报告。这表明不同板块对于盈利预测的要求存在差异,且可能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深交所的三家IPO企业均要求盈利预测报告
2024-10-23港迪技术301633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66,181.81万元,同比增长21.01%;预计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6.72万元,同比增长20.22%;预计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236.52万元,同比增长29.42%。
2024-10-17强达电路301628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公司预测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78,823.47 万元,较2023年增长10.52%;预测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27.57万元,较2023年增长9.02%;预测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74.52万元,较2023年增长9.07%。
2024-10-09六九一二301592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盈利预测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审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24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 53,243.02 万元,同比增长 30.32%;预计净利润为11,010.12 万元,同比增长21.8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99.87万元,同比增长19.37%,公司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上交所科创板未对其有要求
2024-10-24拉普拉斯 [688726]:拉普拉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名称: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 4,17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向爱国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D车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C车间、D车间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
行业分类: I653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总额 52,812.4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5,049.49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762.99万元,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5,149.22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318.87万元;
3、律师费740.00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0.57万元;
5、本次发行上市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64.34万元
注: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各项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如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主营业务构成及联系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领域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驱动产品、智能操控系统,以及管理系统软件。目前产品主要用于各类中大型设备的单机自动化控制,以及设备生产作业的自动化控制。
工业自动化根据自动化层级递进顺序主要可分为设备单机自动化、设备生产作业过程自动化和企业生产管理自动化。公司自动化驱动产品是实现设备单机自动化的核心驱动部件之一;智能操控系统是在设备单机自动化基础上,实现对设备或设备群操控的远程化或自动化,即实现设备生产作业过程的自动化;同时,公司根据前述两项业务客户对生产管理自动化、信息化的需求,结合自身的技术基础推出管理系统软件,旨在帮助客户实现生产管理自动化,目前管理系统软件收入占比较小,系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方向之一。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2,704.23 万元、50,452.90 万元、54,521.43万元和 21,394.93 万元,2021-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为12.99%,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向爱国直接持有公司 24.43%的股份,徐林业、范沛、顾毅各直接持有公司15.8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1.84%的股份,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代持及其他争议事项。向爱国为公司董事长,徐林业为公司副董事长,范沛为公司董事,顾毅为公司董事,四人能够对港迪技术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方针、政策产生重大影响,且四人于2015年9月28日和2022年11月25日签署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因此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于2022年11月25日签署的《股东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事项,如事先协商过程中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以持相同意见的持股比例多的一方/多方的意见为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时止,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解除通知的,有效期自动延
续三十六个月。
向爱国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201061964********。武汉理工大学(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口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1986 年 7 月起,就职于武汉理工大学,任高级工程师、产学研特聘教授,于2022年5月办理离岗创业,2024年4月退休;1999年12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港迪电气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6年3月至今,历任港迪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9年12月至今,任新加坡港迪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港迪智能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任港迪软件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港迪软件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徐林业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201051964********。武汉理工大学(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港口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长航武汉港机厂工作设计科副科长;2010年11月至2022年12月,历任港迪电气监事、董事;2006 年3月至今,任港迪集团监事;2009年12月至今,任新加坡港迪董事;2015年9月至今,历任港迪智能监事、董事;2018年9月至今,历任港迪软件监事、董事; 2021年9月至今,任苏港智能董事;2015年9月至2021年6月,任港迪有限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范沛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201061964********。武汉理工大学(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工程机械专业,本科学历。1985年7月起,就职于武汉理工大学,任讲师,于2022年5月办理离岗创业,2024年7月退休;2010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港迪电气董事;2009年11 月至今,任港迪集团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新加坡港迪董事;2015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港迪智能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港迪智能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港迪软件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顾毅先生,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201061961********。武汉理工大学(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港口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1983年7月至2021年11 月就职于武汉理工大学物流工程学院,任副教授;201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港迪电气董事;2015年10 月至今,任港迪集团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港迪软件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港迪智能和公司董事。
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66,181.81万元,同比增长21.01%;预计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6.72万元,同比增长20.22%;预计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236.52万元,同比增长29.42%。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同时还可能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 5,653.1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祝小华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一路3号福发工业园A-1栋厂房101-401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一路3号福发工业园A-1栋厂房101-40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祝小华
行业分类: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总额 53,102.39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5,320.41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1)保荐及承销费用4,715.49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625.55万元
(3)律师费用855.49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2.26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73.19万元
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所调整。
注2: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年,主营业务为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 PCB企业。公司订单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需求特点。公司凭借快速响应、柔性生产、精细管理、智能制造和优异的服务水平,致力于满足客户电子产品在研究、开发、试验和小批量阶段对 PCB的专业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健康和半导体测试等应用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 PCB 产品,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值为99.74%,公司 PCB 产品按订单面积分为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按产品层数分类为单/双面板和多层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祝小华直接持有公司2,422.8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2.86%。除上述直接持股外,祝小华通过持有宁波鸿超翔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祝小华为宁波鸿超翔的普通合伙人,直接及间接合计能够控制公司2,897.6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1.26%)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祝小华,男,1972 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工业分析专业,专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于湖北省应城市盐化公司从事工艺管理工作;1995年9月至1999年12月于深圳深南电路公司历任工艺部工程师、市场部业务员、业务主管,从事工艺技术管理工作;1999年 12 月至 2004年 4月于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从事组织市场拓展、开发等工作;2004年5月创立公司,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
公司预测2024年营业收入为78,823.47万元,较2023年增长10.52%;预测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27.57万元,较2023年增长9.02%;预测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74.52万元,较2023 年增长9.07%。
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汇会鉴[2024]9356 号)。公司预测 2024 年营业收入为78,823.47 万元,较2023年增长10.52%;预测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27.57万元,较2023年增长9.02%;预测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74.52万元,较2023年增长9.07%。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及宏观经济、行业及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提请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发行人名称: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注册资本: 5,2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蒋家德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区祁连山路228号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蒋家德
行业分类: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总额 51,607.5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5,271.43 万元
通信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种通信装备科研生产中心项目
模拟训练装备研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336.07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3,894.91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1,150.94万元;律师费728.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7.17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5.05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军事作战需求为导向,凭借较强的军事通信技术研发优势及军事指挥理论研究能力,深度融合“通抗一体”装备发展模式,着眼未来新型作战力量建设需求,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实战化需求的军事训练装备及特种军事装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蒋家德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蒋家德直接持有公司1,239.1576 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 23.60%,蒋家德担任家晋三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家晋三号 35.40%的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控制公司14.29%股份。蒋家德之子蒋承龙直接持有公司700 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 13.33%,为蒋家德的一致行动人。蒋家德及其一致行动人蒋承龙合计控制公司51.2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蒋家德,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500106196301******,住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毕业于重庆大学信息技术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因“无线电接力通信综合仿真训练系统”荣获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因“WDF-1无线通信新装备综合仿真训练系统”荣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因“高原地区背负式卫星站应急电源”荣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
蒋家德先生1982 年9月至2011 年1月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任教;2013 年7月至今就职于重庆惟觉,历任总工程师、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发行人董事长、重庆惟觉执行董事、北京武贲执行董事、四川惟景监事、九源高能董事、家晋三号执行事务合伙人。
盈利预测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审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24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 53,243.02 万元,同比增长 30.32%;预计净利润为11,010.12 万元,同比增长21.8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99.87万元,同比增长19.37%,公司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5月9日
注册资本: 36,479.357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佳继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吉康路1号
实际控制人: 林佳继
行业分类: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总额 71,256.34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2,500.8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
半导体及光伏高端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755.51万元,具体构成如下:(1)承销及保荐费:5,581.66万元;(2)审计及验资费:1,800万元;(3)律师费:795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29.25万元;(5)发行手续及其他:49.60万元。
注: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主要业务及产品
1、业务和产品概况
公司是一家领先的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片制造所需高性能热制程、镀膜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可为客户提供半导体分立器件设备和配套产品及服务。公司热制程设备主要包括硼扩散、磷扩散、氧化及退火设备等,镀膜设备主要包括 LPCVD 和PECVD 设备等,自动化设备为可以有效提升工艺设备生产效率的配套上下料设备;公司半导体分立器件设备主要包括氧化、退火、镀膜和钎焊炉设备等一系列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公司配套产品及服务是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为销售的设备适配相应零部件及提供改造服务,属于客户对公司设备产品所产生的延伸需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佳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佳继直接持有发行人3,464.5283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9.50%;其控制的安是新能源、共济合伙、自强合伙、笛卡尔合伙、傅立叶合伙、普朗克合伙、普朗克六号合计持有发行人8,645.2406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3.70%。
根据上述持股情况,林佳继合计控制公司33.20%的表决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林佳继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学士学位;2008年8月毕业于南洋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Solar Energy Research Institute ofSingapore(SERIS),任研究员;2012 年 2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发行人,现任董事长、总经理。
罕见!2023年年报未出,首个IPO企业抢发202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过会!]article_adlist-->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29已受理、2023-07-21已问询、首次上会2023-11-29上市委会议(暂缓审议)、二次上会2024 年2月5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4 年第 7 次
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4 年第 7 次审议会议于 2024 年2 月 5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审议意见
(一)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经营业绩。请发行人:(1)结合各类项目执行平均周期、客户投入使用和运行测试时间,说明项目集中在 12 月交付或投入使用是否符合客户的使用习惯,报告期各期 12 月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技术人员、营销服务人员、销售人员及研发人员工作差异,技术人员为客户服务的工作内容、项目数量匹配度、出差频次等,说明是否存在销售人员、技术人员混同的情形,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财务内控。请发行人说明于 12 月 31 日集中进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相关财务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2 月 5 日
2023年审计报告还未出具,出具了一份审阅报告, 2024 年度出了一份盈利预测报告、也对2025年的收入做了预测!
报告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02亿元、1.3亿元、1.47亿元、0.3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9亿元、0.24亿元、0.29亿元、-0.12亿元。
预测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75亿元、2.14亿元,净利润0.37亿元、0.41亿元。
根据 2020-2022 年复合增长率测算发行人未来 3 年收入增长,具体如下所示:
202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 1-6 月财务报表、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的 2023 年 7-9 月财务报表以及 2023 年10-12月的未审财务报表为基础,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资料,本着谨慎性、重要性原则编制了盈利预测报告,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0829 号)。具体盈利预测情况及假设条件、具体依据和过程说明如下:
由上表可知,公司预测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21,350.87 万元和3,910.7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910.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2.05%、5.14%、25.98%。
2、盈利预测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仍如现实状况,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3)公司所属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市场占有率无重大变化;
(4)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5)公司预测期内的经营运作,不会受到人力、能源等严重短缺的不利影响;
(6)公司计划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投产,并无重大失误;
(7)公司盈利预测期内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公司以前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9)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发生重大变化;
(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盈利预测的具体依据和过程
(1)营业收入
(1)审计,侧重于“计“,主要是收集资料和评估,将相关材料传播的过程。
(2)审阅,侧重于“阅”,强调的是审查和阅读。
2.目标不同。
(1)审计是一种监督机制,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审阅”的意思是审查和阅读。其意思也就是“阅读”,不过为了尊重这个“阅读的人”,所以称“审阅”。
(2)审核是指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审核主要是指对管理体系(如成本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的检查活动和过程,就审核的方式来说审核具有系统性和独立性的特点。
3.业务范围不同。“审核”不是执业准则中的概念。对于特殊的鉴证对象,例如外汇收支情况表,也有出具审核报告的。财务报表审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财务报表审阅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4.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保证程度不同。财务报表审计以积极方式提供合理保证;财务报表审阅以消极方式提供有限保证。财务报表审核是以积极方式提供合理保证。
5.执业标准不同。财务报表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财务报表审阅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进行审阅。
6.结论的类型不同。财务报表审计的意见类型有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4种,其中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可以加强调事项段;财务报表审阅类似于审计意见的类型,包括无保留、保留、否定、无法提供任何保证4种。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63 次
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63 次审议会议于 2023年 11 月 29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审议。
二、审议意见
(一)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信息披露准确性。请发行人:(1)说明全媒体市场占有率测算依据及其准确性。(2)说明融媒体及子站建设业务与全媒体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报告期未能有效开拓融媒体及子站建设业务的原因,详细说明相关市场前景及可触达性的测算依据。(3)结合上海交大等客户全媒体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初次购买、迭代升级复购等情况,说明高校每3-5年采购全媒体网站群平台的表述是否准确。(4)依据主营产品类型收入占比,准确披露主营业务相关表述。(5)结合上述问题以及公司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获客能力,详细说明预测未来收入增长空间依据的充分性及准确性。
2.关于经营业绩。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前后各期末确认收入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末确认收入相关合同的收入总金额及其占比、2017 年-2019 年各期末确认收入相关合同的收入总金额及其占比,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2)结合销售模式及销售人员区域分配情况、负责销售订单及销售客户的具体情况、是否从事技术工作的情形,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大幅增长、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销售人员、技术人员混同的情形。(3)说明报告期销售人员来自中间商的情况,新增销售人员是否与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量化分析新增销售人员与销售增长的匹配关系,是否仍将通过新增销售人员实现销售增长的目的及可持续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经营稳定性与发展空间。请发行人:(1)说明所在细分市场处于何种市场竞争阶段,结合发行人已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研发成果、技术门槛、政策环境、资质要求、客户开拓方式及其他相关参数指标,举例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在产品中的具体运用、实现的主要功能,衡量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各项指标与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客观分析未来竞争发展趋势,发行人所采用的技术中行业通用技术和自研独家技术各自占比情况,其核心技术先进性能否能够形成较高的技术进入壁垒,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并说明“具有很强的市场机会捕捉能力”的依据。(2)结合所提供产品服务周期、技术更新和升级迭代周期、盈利模式及销售订单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产品交易是否具有一次性销售特点,报告期各期新老客户数量及占比、对应销售收入贡献占比,发行人业务模式对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的长短期影响,期后业绩稳定增长是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3)说明高校领域客户市场占有率具有领先优势的原因,高校领域进入壁垒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潜在竞争对手及具体情况,未来市场竞争加剧趋势下高校领域市场占有率是否存在逐步下降风险,高校领域潜在客户和非高校教育类客户是否具备采购发行人产品服务的刚性需求,在高校客户覆盖率已较高的情况下教育领域未来业绩是否仍有增长空间,审慎客观测算教育领域未来增长空间。(4)结合报告期各期末及截至目前各类业务的在手订单情况及同比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获客能力,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商业模式。请发行人:(1)说明非直销模式下是否由终端客户指定中间商及其原因,中间商是否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发行人离职员工参与设立中间商的情形,报告期是否存在中间商注销、对于同一最终客户通过不同中间商实现销售的情形,验收与回款是否采用背靠背模式,通过中间商获客后二次开发或运维是否仍将通过中间商实现,中间商的利润留存情况及其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大幅增加的销售人员是否部分来自于中间商,大幅增加销售人员情况下直销占比仍然下滑的原因及趋势,各期销售激励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通过激进销售政策刺激收入及增长是否可持续。(3)纯软件产品是否需要激活使用,发行人是否可以通过后台或联网管理纯软件产品的激活、使用,是否存在签收后长时间未激活、未使用的情况。(4)结合销售模式及销售人员岗位职责、履职情况、负责销售订单或客户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收入确认。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各期不同产品分类、不同销售模式、是否涉及合同分拆等情形及主要合同条款,明确、详细披露相关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并进一步说明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及执行有效性。(2)列示报告期内前二十大涉及拆分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至少包括客户情况、订单获取方式、招标及中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间、拆分的合同履约义务内容、合同中关于服务、验收、回款等关键条款,交付物及不同交付物(或服务)的销售价格、毛利率、产品交付时间、取得《产品签收回执》或《验收报告》时间、收入确认和回款的具体时间,如涉及确认收入或者回款,说明具体金额及其占比等,结合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拆分合同履约义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3)说明报告期各期末确认收入对应主要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列示主要合同客户名称、金额、签订时点、中标时点、开工时点、完工时点、验收时点、收入确认金额、回款时点、回款金额及前述合同相关收入总金额及占比,并逐一说明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4 年第 7 次
审议会议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上午 9 时召开 2024 年第 7 次审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的发行人
(一)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参会委员
董健、杨琴艳、张雯雯、曹永强、周青颖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 月 30 日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第一次挂牌期间(2015 年 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主办券商为国信证券。
公司第二次挂牌期间(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今):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9日期间,公司主办券商为光大证券(维权),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至今,公司主办券商为开源证券。
保荐人、承销商机构全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日期:1994 年 2 月 21 日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项目负责人:林琳
签字保荐代表人:陈雨涵、陈思远
项目组成员:蒙睿、林忆梦、燕赵晶菁、李翼臣、杨森、党明玉、汪丽云、赵一
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开源证券指定陈雨涵、陈思远担任本次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陈雨涵女士,开源证券执行董事,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曾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光大证券、华创证券等知名券商,曾负责或参与海欣食品(002702)IPO、有方科技(688159)IPO、熙菱信息(维权)(300588)、新大陆(000997)再融资等项目,拥有十余年投行工作经验;曾作为华创证券和粤开证券质控部负责人,对 IPO、再融资、财务顾问等投行项目有丰富的经验。
陈思远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保荐代表人,律师,香港证券从业资格及保荐代表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学员;曾就职于光大新鸿基有限公司(香港)、光大证券,具有十年以上国内及香港投资银行经验;曾主持或参与了山东路桥(000498)定增,东南网架(002135)定增,新农股份(002942)IPO,艾融软件(830799)精选层项目等,作为光大投资银行质控部门负责人主审数十个 IPO、再融资以及并购重组项目,200 余个新三板项目。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项目协办人为林琳,其执业情况如下:
西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十年以上投资银行专业服务经验。主持或参与了比特利(832589)、岳达生物(834891)、万威制造(836719)、大地测绘(836742)、九索数据(838988)、维纳股份(839006)、克立司帝(872835)、誉邦科技(873138)、西安瑞霖(873627)等十余个新三板推荐挂牌、定向发行及持续督导项目;参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 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公开发行项目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有蒙睿、燕赵晶菁、党明玉、林忆梦、杨森、汪丽云、李翼臣、赵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博达软件 证券代码:873636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 年9 月 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3 月 13 日
注册资本:32,97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魏小立
办公地址及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25 号第 201 幢 13 层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小立、李传咏、王逸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挂牌日期:2021 年 11 月 23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1 软件开发 I6510 软件开发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魏小立、李传咏、王逸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41.75%、16.40%、7.67%的股份,合计占比为 65.82%。根据三人于 2017 年5 月 9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各方约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如各方无法就所需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三人应先行沟通协商,协商仍无法统一意见时,各方承诺,将按照持股比例最高一方的意见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期六年。2023 年 5月 8 日,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按约定履行,没有因《一致行动协议》的履行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各方自2017 年 5 月 9 日开始,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均达成一致意见,未发生各方因无法统一意见导致按照持股比例最高一方的意见做出一致行动决定的情况,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各方同意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六年。因此,魏小立、李传咏、王逸杰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全媒体数字内容智能服务提供商,以自主研发的全媒体内容管理平台及其建设实施为核心业务,融媒体、内容安全等产品及解决方案为业务延伸,主要面向教育行业,并拓展到政府、企业、健康等行业,提供软件及软件实施、平台运维等技术服务。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公司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述规则中“2.1.3”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公司预计发行后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2,136.00 万元、2,651.96 万元,2021 年度和2022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21.40%、19.16%,符合上述标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魏小立、李传咏、王逸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41.75%、16.40%、7.67%的股份,合计占比为 65.82%。根据三人于 2017 年5 月 9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各方约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如各方无法就所需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三人应先行沟通协商,协商仍无法统一意见时,各方承诺,将按照持股比例最高一方的意见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期六年。2023 年 5月 8 日,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按约定履行,没有因《一致行动协议》的履行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各方自2017 年 5 月 9 日开始,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均达成一致意见,未发生各方因无法统一意见导致按照持股比例最高一方的意见做出一致行动决定的情况,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各方同意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六年。
因此,魏小立、李传咏、王逸杰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魏小立先生
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 年 7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与经济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职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陕西办事处,任业务经理;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职于西安交大开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部经理;2000 年 2 月至今创立并就职于博达软件,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天元合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李传咏先生
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9 月至1999 年 9 月就职于无敌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任工程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职于量子网络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2000 年 2 月至今创立并就职于博达软件,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王逸杰先生
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8月就职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对外经贸委员会,任办事员;1994 年 9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职于无敌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任主管;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1 月,就职于量子网络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0 年 2 月至今创立并就职于博达软件,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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