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臭肉事件”学校再被处罚: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办法

近日,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因学校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被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罚款500元,处罚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公开资料显示,官渡区长丰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举办方为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办学。

此前,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曾因“臭肉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当时,有家长发视频称,官渡区云子中学长丰学校学生食堂的生肉有臭味,“整盆肉都是臭的”。

相关视频显示,工作台面放着满满几大盆肉。家长情绪激动地指责学校食堂“你们有良心吗?自己来闻(肉臭不臭)”,并表示已报警处理。

10月19日深夜,“昆明官渡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对“臭肉事件”的调查通报,通报中确认了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食堂承包存在问题,并对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涉事企业、相关单位和干部开出了“罚单”。

经调查,长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

在食堂经营过程中,该公司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等,处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罚款578万元。

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经营,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但值得注意的是,“臭肉事件”并非是首次出现在长丰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据顶端新闻,早在今年六月,高一某班多位学生就曾跟家长和老师反映,近两周在学校吃饭会腹泻,班上好多同学也反映这个情况,“盖饭、米线都会。”

还有家长表示自己的女儿曾在学校吃饭出现腹泻,但十一假期在家吃饭就没有拉肚子,返校后又开始腹泻。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信用中国官网、顶端新闻、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等

举报/反馈

Tags: